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規範——裝飾裝修工程階段相關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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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色施工評價階段主要有:地基與基礎工程、結構工程和裝飾裝修與機電安裝工程三個階段,本文主要介紹“裝飾裝修工程”階段的相關規範要求。

裝飾裝修工程又可從地面工程、門窗及幕牆工程,吊頂工程,隔牆及內牆面工程四個方面進行管理。

一、一般規定

1 施工前,塊材、板材及卷材應進行排版最佳化設計。 (節約材料)

2 門窗、帷幕牆、塊材、板材宜採用工廠化加工。 (節材、節能)

3 裝飾用砂漿宜採用預拌砂漿;落地灰應回收。 (節約材料)

4 裝飾裝修成品、半成品應採取保護措施。 (節約材料)

5 材料的包裝物應分類回收。

6 不得採用瀝青類、煤焦油類等材料作為室內防腐、防潮處理劑。

7 應制定材料使用的減量計劃,材料損耗宜比額定損耗率降低30%。

8 室內裝潢裝飾材料應依現行國家標準《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》GB 50325的要求進行甲醛、氨、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放射性等有害指標的檢測。

9 民用建築工程驗收時,必須進行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,其限量應符合驗收規範。

二、 地面工程

1 地面基層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:

1) 基層粉塵清理宜採用吸塵器;沒有防潮要求的,可採用灑水降塵等措施。

2) 基底層需剔鑿的,應採用低雜訊的剔鑿​​機具及剔鑿方式。

2 地面找平層、隔汽層、隔聲層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:

1) 找平層、隔汽層、隔聲層厚度應控制在允許偏差的負值範圍內。

2) 幹作業應有防塵措施。

3) 濕作業應以噴灑方式保濕養護。

3 水磨石地面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:

1) 應對地面洞口、管線口進行封堵,牆面應採取防污染措施。

2) 應採取水泥漿收集處理措施。

3) 其他飾面層的施工宜在水磨石地面完成後進行。

三、門窗及帷幕牆工程

1 木製、塑鋼、金屬門窗應採取成品保護措施。

2 外門窗安裝應與外牆面裝修同步進行。

3 門窗框周圍的縫隙填充應採用憎水保溫材料。

4 帷幕牆與主體結構的預埋件應在結構施工時埋設。

5 連接件應採用耐腐蝕材料或可靠的防腐措施。

6 矽膠使用前應進行相容性及耐候性複試。

四、 天花板工程

1 天花板施工應減少板材、型材的切割。

2 應避免採用溫濕度敏感材料進行大面積天花板施工。

3 高大空間的整體頂棚施工,宜採用地面拼裝、整體提升就位的方式。

4 高大空間天花板施工時,宜採用可移動式操作平台等節能節材設施。

五、 隔牆及內牆面工程

1 隔牆材質宜採用輕質砌塊砌體或輕質牆板,嚴禁採用實心燒結黏土磚。

2 預製板或輕質隔牆板間的填塞材料應採用彈性或微膨脹的材料。

3 抹灰牆面宜採用噴霧方法保養。

4 使用溶劑型膩子找平或直接塗刷溶劑型塗料時,混凝土或抹灰基層含水率不得大於8%;使用乳液型膩子找平或直接塗刷乳液型塗料時,混凝土或抹灰基層含水率不得大於10%。木材基層的含水率不得大於12%。

5 塗料施工應採取遮蔽、防止揮發和勞動保護等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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